中央企业(Chinese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又称中央直属企业、中央管理企业,简称央企,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3][4]
中央企业诞生于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经过多年改革深化,从国有国营形式下国家和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转变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变革,从企业自身的改革转变到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央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2] 中央企业作为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承担着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利益的重要责任。中央企业通过经过一系列的深化改革,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央企产业结构,支撑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5][6]
发展历程
中央企业出现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体制开始改革,以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随着国有企业“放权让利”“两步利改税”以及“承包制”等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国有企业逐步从集体经济中分离出来,形成了央企与地方国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