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下辖县级市
沙湾市,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是塔城地区的东大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准噶尔盆地南缘,天山北麓,[3]辖区总面积为12465平方千米。该市下辖9镇、3乡,并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个农牧团场,常住人口20.08万人(2023年1月),[2]驻地政府位于三道河子镇。[4]
沙湾市地处新疆西北部,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平原区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具有分明的四季气候;山区属于高山寒冷气候,无明显的四季气候。[2]沙湾在秦代为塞种、乌孙、匈奴等古代民族游牧之地。西汉神爵二年(前60年),汉朝在乌垒域设西域都护府,沙湾作为乌孙东境,属西域都护府辖地。魏晋南北朝时期,今沙湾县境先后被柔然人、高车人统辖。武则天统治时期,于长安二年(702年),在庭州设北庭都护府,今沙湾县境归其管辖。宋绍兴二年(1132年),辽宗室耶律大石率部在叶密立称帝,建西辽王朝,今沙湾县境归其管辖。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领地分封诸子,今新疆的大部分地区为次子察合台、三子窝阔台领地,沙湾县境为窝阔台领地。到元至大二年(1309年),窝阔台领地并入察合台领地,今沙湾县境归察合台管辖。乾隆三十三年,设绥来县丞,今沙湾县域归其管辖。民国4年(1915年),从绥来县析出建沙湾县。民国18年(1929年),沙湾县府迁至沙湾庄,隶属塔城行政区。1952年经国务院批准,将玛纳斯河以西石河子、乌兰乌苏、西二、三宫、头浮、下四宫等地划归沙湾县管辖。1956年10月26日,沙湾县城由老沙湾迁至三道河子。1976年,沙湾县划入石河子地区;1978年,从石河子地区划出,隶属塔城地区至今。2021年1月,同意撤销沙湾县,设立县级沙湾市。[7]
农牧业现代化基础好,沙湾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第七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8]新型工业化初具规模,沙湾工业园区是自治区级园区,工业企业达3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家,已初步具备食品、纺织服装、煤炭、建材、焦化、装备制造等六大工业体系。[8]截至2024年,沙湾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8.58亿元(含兵团),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9.1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1.2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8.18亿元。[5]沙湾市创建自治区旅游强市,国家AAAA级景区1家(鹿角湾),国家AAA级景区10家(温泉、东大塘、森林公园等),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1处(千泉湖);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自治区4星级农家乐1处(相约田园)等众多景点。[6]2023年1月19日,沙湾市入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9]2025年4月,沙湾市入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10]

命名由来

因地处沙漠边缘,境内有玛纳斯河流经古尔班通古特沙边缘,形成沙多湾多的地貌和景观,故而得名。[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