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玉,是小说《人民的名义》及其衍生作品中的登场角色,他是汉东省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汉大帮成员之一。[a]肖钢玉外表看起来不谙世事,但善于伪装,不仅贪婪、且没有原则,是一个典型的“小人”。[1][2]
肖钢玉曾在汉东省检察院工作,后来在高育良的帮助下,成功升职为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在此期间,肖钢玉也时常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在反贪局局长侯亮平进行反贪行动后,肖钢玉为了利益,帮助高育良伪造证据陷害侯亮平受贿,侯亮平自证清白后,肖钢玉自知大难临头,开始寻求高育良和各方的帮助,但此时的高育良已经放弃了肖钢玉,便敷衍肖钢玉向侯亮平道个歉就好了,当肖钢玉认为事情可以得到解决的时候,纪检组组长吕梁来到他的家中将其抓获,最后经审查,肖钢玉以受贿、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1][2] 肖钢玉这一角色也在2017年3月播出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出现,由赵龙豪饰演。[3] 角色经历
肖钢玉曾在汉东省检察院工作,后来被汉东省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陈岩石发现其收受了一箱中华烟,陈岩石继而向季昌明和高育良报告反映,季昌明表示要严肃处理,而高育良却将此事压了下来,随后高育良找到肖钢玉,将其调到京州市检察院任命为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