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玉,是小说《人民的名义》及其衍生作品中的登场角色,他是汉东省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汉大帮成员之一。[a]肖钢玉外表看起来不谙世事,但善于伪装,不仅贪婪、且没有原则,是一个典型的“小人”。[1][2]
肖钢玉是汉东省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利用职务便利捏造证据,协同高育良、祁同伟陷害侯亮平受贿。最终以受贿、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1][2] 肖钢玉这一角色也在2017年3月播出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出现,由赵龙豪饰演。[3] 角色经历
肖钢玉曾在汉东省检察院工作,后来被汉东省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陈岩石发现其收受了一箱中华烟,陈岩石继而向季昌明和高育良报告反映,季昌明表示要严肃处理,而高育良却将此事压了下来,随后高育良找到肖钢玉,将其调到京州市检察院任命为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