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留款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提留款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共事业建设及社会福利保障,需接受村民监督和财务审计。提留款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违规征收现象(如2006年河北省南宫市某村违规收取提留款事件),且各地实施进度存在差异,如江苏省2014年启动土地确权试点工作,2015年全面推开时已彻底取消提留款相关收费。[1]
“三提留”“五统筹”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向农民征收的主要费用项目。三项村提留(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及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公益金:保障五保户供养、特困户补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管理费:支付村干部报酬及日常行政开支)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2] 历史沿革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每家每户分到田后,村组干部会挨家挨户去催收农业税。那时的农业税叫提留款,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农民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缴纳提留款,一般是按照农户所分配的土地亩数、产量和人头来计算,土地越多,则所需缴纳的提留款金额越高,每年的夏、秋两季向农户征收。
进入九十年代后,由于农民除了粮食的收入,没有其它收入,粮食产量又低,提留款一直往上涨,农民负担重。而且卖粮难、涉农的乱摊派乱收费屡禁不止,这使“提留款”水涨船高。同时,收“提留款”的难度也很大,干部对一些“难缠户”“钉子户”,还要牵猪牵羊、搬粮动硬的,这样激化了人民和干部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