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

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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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别名四土地区[2],英文名Ma’erkang City[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管辖的县级市[6][15]位于青藏高原南缘,在四川盆地西北部,北靠阿坝、红原大草原,南与卧龙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小金四姑娘山紧邻。总面积6633平方千米。[3]2022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总数52969人,[16]下辖3个镇、10个乡[7],政府地址在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萨街415号。[14]
马尔康属低纬度、高海拔的特殊地理,[6]属高原大陆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征为:干雨季明显,四季不分明,大部地区无夏,日照充沛,温差较大,干季大风日多,[17][4][18]古为冉陇之地。秦属湔氐道辖地。清乾隆时属理番直隶厅,嘉庆时属杂谷直隶厅。1951年8月,四土地区宣告和平解放,9月成立了四土阿坝绰斯甲临时军政委员会。1953年4月,经政务院批准设立四川省藏族自治区马尔康办事处。1956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了马尔康。201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19]
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4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9.6:5.6:84.8。[20]其中服务业占据大部分比重,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9户,实现营业收入132638万元。[12]2022年末,全市行政区划面积内公路总里程1253千米,其中等级公路1132千米。[12]
马尔康市系原嘉绒藏族十八土司之梭磨、松岗、卓克基、党坝四个土司辖地,故又称“四土”地区。这里保留着最为完整的嘉绒藏族生活习俗,是嘉绒藏族的腹心地。[21]马尔康是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市)”“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等省级以上荣誉。[22]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