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迎春

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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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迎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在“金陵十二钗”中名列第七,荣国府大老爷贾赦的女儿,生母为贾赦之妾,与贾琏是同父异母兄妹。在贾府元、迎、探、惜四姐妹里排行第二,故称“二小姐”。[4]
贾迎春出场于小说第三回,[1]迎春性格懦弱木讷、遇事胆小,有个绰号叫做“二木头”,在《红楼梦》中,贾迎春既不如其他姐妹擅长作诗猜谜,也不精于处世为人,常被他人欺侮却没有反抗之力。在红楼中知名的“累金凤事件”中,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博,却无力追究责任,此外,海棠诗社兴起时,她虽不擅作诗,也参与其中,并因其居住的紫菱洲得名“菱洲”。还有她时常拿着一本《太上感应篇》来读。[5]在抄检大观园情节中,迎春虽含泪表示不舍,但因“事关风化,无可如何”,最终未能为司棋求情。[2]贾迎春只希望过上平静的生活,但因为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未能偿还,便将她嫁给所谓的“世交之孙”孙绍祖,实际上是用自己的女儿向孙家抵债。然而,不久之后,她却在婚姻中受到了丈夫孙绍祖的暴力虐待,最终不幸离世。[3] 贾迎春的人物判词为“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其判词暗示了其悲惨的命运。[6]
贾迎春虽然不是《红楼梦》中大观园中最杰出的人物,但她与元、探、惜三春一同构成了小说的一个重要线索,并且她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贾迎春的性格软弱,遭受不幸的婚姻,与其他三春相比更加真实生动,也更具有典型意义,[7]这一角色为弱势群体的代表,也体现作者对弱势群体的同情。[8]

形象设定

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