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建于2003年,是辽宁科技大学下设的二级机构。学校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元,图书馆藏书135.26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校训为“博学明德经世致用”。[1] 办学简介
1998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学校转为辽宁省与教育部共建共管,以省管为主。是辽宁省学分制管理试点高校之一。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面向30个省(区、市)招生。学校占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元,图书馆藏书135.26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有23个学院(中心、部),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9个,本科招生专业50个,专科招生专业12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校训为“博学明德经世致用”。 艺术学院办学条件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占地面积4300多平方米,其中包括琴房58间,表演教室1间、CAI教室3间、录音棚两个、录影棚两个、形体教室4间,另外有可容纳300人的小剧场1个、图书资料室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