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曲(Dance music)是乐曲体裁之一。它是以人们的日常生活、自然景物等为主要描写对象,抒发人们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的思想感情。[4]舞曲是短小精悍、节奏明快的音乐,善于描绘轻松、愉悦、活泼的画面。[5]
约公元1300年,音乐理论家若阿内斯·德格罗谢奥首次记载了斯丹蒂佩斯(吟唱诗人所唱的舞蹈歌)和杜克梯亚(只奏不唱的舞蹈乐曲)。13世纪后期,舞曲旋律也出现在男高音声部。[6]15世纪,欧洲宫廷的热爱促使西方舞蹈音乐进入首个繁荣期。16世纪,成对舞曲出现,包括前舞和后舞的两首不同速度的舞曲。17世纪中叶,由4首舞曲组成的“古典组曲”基于前后舞的对比原则形成。[6]18世纪,小步舞曲流行,苏格兰舞曲和连德勒舞曲在维也纳受到重视。19世纪,圆舞曲从连德勒舞曲演变而来,成为社交舞曲的主导。30-50年代,马祖卡、波尔卡、加洛普、波洛奈兹等舞曲广为流传。 20世纪后,拉丁美洲和美国的不少民族舞曲和社交舞曲在世界许多国家风行。[6]20世纪70年代初,迪斯科作为流行舞曲兴起。[7]70-80年代,霹雳舞兴起,结合舞蹈与体操,常伴有饶舌乐。90年代,跳舞、碰撞舞和狂舞区在另类摇滚和朋克俱乐部中占一席之地,而锐舞作为一种社交舞蹈,则主要用铁克诺(Techno)或其他电子音乐伴奏,这些音乐与迪斯科同源,并大量使用鼓机和音序器。2000年代,电子舞曲EDM开始流行。[8]其特点在于速度快、节奏强烈和充满动感,具有强烈的节奏和舞蹈活动量,音乐基调热情奔放,能充分释放舞者内心的激情,深受年轻人喜爱。[7] 自新世纪以来,电子舞曲的发展迅速,其风格已远超过去简单的迪斯科和嘻哈曲风,融合了迷幻电子、拉丁、雷鬼、饶舌舞曲、FUNK等多种音乐风格,形成了多样化且复杂的混合曲风。[9] 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