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荣誉勋章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荣誉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2][4]
为了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共和国勋章”由此设立。[2]
共和国勋章颁授仪式一般在国庆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必要时,也可以在其他时间举行。[2][4]自2019年至2024年,中国累计举行3次“共和国勋章”颁授仪式,累计13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依次是: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钟南山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5][6][7]

背景由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推动建立了中国特色勋章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