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祐樘

明朝第九位皇帝
[yòu]樘[chēng](1470年7月30日-1505年6月8日),明宪宗朱见深第三子,母孝穆纪太后明朝第九位皇帝(1487年-1505年在位)。[1]
成化十一年(1475年)立为太子。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宪宗逝世,太子朱祐樘即位,次年改元弘治。朱祐樘即位后,励精图治、整肃朝纲、改革弊政,罢逐了朝中奸佞之臣、重用贤士,为于谦建祠平冤。朱祐樘宽厚仁慈,爱戴百姓,饥荒时赈灾,免除杂役,税粮。朱祐樘躬行节俭,禁止内府加派皇上御用物料,减少供御物品。朱祐樘为解决财政危机,下诏减省光禄寺费用,屡次明令禁宗室、勋戚侵占民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2][3][4]朱祐樘重视司法,曾组织编[zuǎn]大明会典》,修订《问刑条例》。[5]明朝出现了“弘治中兴”,朱祐樘本人也被称为“中兴之令主”。弘治七年(1494年),朱祐樘宠幸宦官李广,直到弘治十一年(1498年),[]秀亭建成,小公主夭折,太后严责孝宗宠信李广,李广得知后畏罪自杀。朱祐樘开始整顿朝纲,任用贤臣。弘治十八年(1505年)五月七日,朱祐樘死于乾清宫,享年三十六岁,葬于泰陵,庙号孝宗,谥号“建天明道诚纯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1][6]此外,朱祐樘有诗集五卷,今多散佚。[7]
历史学家张廷玉对朱祐樘评价颇高,说他独能谦逊,节俭有度,勤政爱民,兢兢业业于保国泰平,持民盈之道,使朝政太平、安定有序,民物康富。[1]作为守成之君,朱祐樘在“法祖”的旗帜下,对祖制有完善与创新,革除前朝诸项弊政,全面推行新政。在他的带领下,弘治君臣较好地处理了各种政治问题,营造了“中兴”的局面。因此,将其称颂为贤君,比于汉文帝宋仁宗[8]

人物生平

登基为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