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博

中国第二号大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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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博(1892-1946),原籍广东南海,祖籍福建上杭,1892年10月19日出生于广州,历任中共一大代表、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汪精卫伪政府代理“国民政府主席”等职务。
早年热衷革命,与谭平山谭植棠一起创办了《广东群报》,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党员,代表广东党组织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因政治立场不坚定,被开除党籍后加入中国国民党,在汪精卫廖仲恺等人的支持下成为当时国民党内炙手可热的政治明星;但由于在中国革命问题上的摇摆,被中国国民党开除党籍。在汪精卫伪政府的拉拢下最终叛国投敌,成为仅次于汪精卫的第二号汉奸。1945年8月,在日本投降后解散伪国民政府并出逃日本,不久被押解回中国。随着二战的胜利和日本的投降,最终受到人民的审判,被执行死刑。[1][2][3]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陈公博家世殷实,获得良好的教育环境。9岁就师从自命为“康梁传人”的梁雪涛,跟随其学习7年,在讲解四书五经的同时,也向陈公博介绍康有为梁启超变法维新的故事,从儒家经典的四书五经康有为梁启超维新变法,受到新旧思潮的洗礼。他还从父亲那里习得了不凡的身手,自小爱抱打不平。八旗子弟们依仗着世袭的地位常常聚众闹事,仗势欺人、跋扈街里,成为人人诅咒的社会无赖和蛀虫。[2]陈公博因教训专横跋扈的八旗子弟惹祸上身。由于父亲与革命党人结义反清,被朝廷镇压后家道中落,但凭着较好的教育基础,1917年被北京大学哲学系录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