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

2003年在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罗家寨发生的事故
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是指2003年12月23日22时15分,在中国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罗家寨发生的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事故造成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3]
事故主要原因系有关人员对罗家16H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工艺不成熟等。直接原因系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柱上的回压阀,没有及时采取放喷管线点火措施,导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4][5]
2004年7月14日至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12·23”开县特大井喷事故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6][7][8]7月29日,此次事故结案,共有16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
2004年9月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6名被告重大责任事故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3-6年有期徒刑,其中1人缓刑[10]

事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