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英文名:Police dog)是一种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警务工作的工作犬类型。[4]全球主要的警犬品种包括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拉布拉多犬等;除常见犬种之外,中国还使用昆明犬。[5]按用途可分为追踪犬、搜捕犬、搜毒犬、护卫犬等适于不同用途的专项警犬。[4]经训练合格的警犬具有兴奋、活泼、胆大、嗅觉灵敏、体能好、警觉 性高、驰骋攀越能力强、衔取欲高、作业兴奋持久、服从性好等良好性能,并具有敏锐的嗅觉、听觉和对人的特别依恋性,[6][3]主要被用于打击犯罪、大型活动安保、抢险救灾、社会管理和控制等。[7][8] 现代警犬由军事用犬发展而来。[4]1889年,比利时根特成立第一所警犬训练学校。[9]1901年,德国正式颁布警犬制度。[7]中国警犬技术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开始,1988年,警犬的使用领域从此前单一的刑侦部门扩展到治安、禁毒、反恐、交通等多个领域。2011年,中国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规定》,是中国警犬技术战线第一部最高规格的规范性文件。[10] 警犬的培育需要进行合理的选种和繁育,[4]在幼犬8-12月龄时最适宜开始进行训练。[11]训练过程主要包含完善神经类型、加强环境锻炼、培养警觉性和凶猛性、增强猎取反射、提高作业欲望、培养犬对主人良好的服从性、加强体能锻炼等。[3]经过3-6个月的训练,并通过警用性能鉴定提升的犬只才能成为合格的警犬。[3][12]其最佳服役年龄为2-8岁,退役的警犬一般由爱心人士收养,或在警犬队中饲养。[11]
历史发展
警犬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1300年法国的圣马洛。[9]现代警犬由军事用犬发展而来,犬用于战争,主要是通过犬进行防卫或直接攻击敌人,用犬传递信息或追踪、搜索敌人。[4]法国和澳大利亚分别于1760年和1886年陆续开始使用警犬。[7]19世纪,欧洲许多国家训练出军事搜索犬。俄国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大批量训练搜索犬,用于搜捕敌人,阻拦越境者。[4]1889年,比利时根特成立第一所警犬训练学校。[9]1901年,德国正式颁布警犬制度。[7]日本在大正初期,东京警视厅刑事部曾饲养并使用过警犬,但由于当时军犬需求量大,又难以挑选到优秀犬种,因此效果不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治安混乱,战时在陆军保护下发展起来的民间军犬被转用于警犬工作;日本政府将帝国军犬协会改为日本警犬协会,号召各地警察署使用这类犬只协助搜查罪犯,最终在各地取得相当优异的效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