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2]出生于1978年1月,浙江义乌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曾获得司法部科研成果奖和首届全国刑诉科研成果二等奖。[3]主要学术著作有《证人制度研究》《证据法学研究》《特免权制度研究》,[2]主要学术论文有《举证时限的理论思考与立法构想》《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 。[2] 2014年在微博上用网名“吴法天”为“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发声。[4]2019年12月,吴丹红接受劳荣枝二哥的委托代理劳荣枝一案。[5]因为此案件2023年6月2日吴丹红助理接到威胁电话,[6]同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因吴丹红在劳荣枝案件中涉嫌存在违规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发表诋毁办案机关不当言论的违规行为决定对吴丹红立案调查。[7]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吴丹红出生于1978年1月,浙江义乌人,于1997年和2000年获得中南财大论文大赛一等奖两次,1999年获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获得武汉高校法学论文大赛二等奖,[1]2001年,他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了主题为“诱惑侦查研究”的个人讲座。同年,他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教学点串讲刑事诉讼法大专(专升本)课程。2002年,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评选的“十大科研之星”,吴丹红是其中之一,同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吴丹红在武汉时,曾先后担任中南政法学院学生会宣传部长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宣传部长。2004年吴丹红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