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

中国吉林省通化市代管的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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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通化市代管的县级市[5]也是吉林省直管县级市、[12]国家商品粮基地市,位于吉林省境东南部,西南与辽宁省清原县为邻,[3]截至2025年4月,梅河口市总面积2179平方公里,总人口70万人。[1]
梅河口市境内西南部地势较高,山岭连绵;中部地势较低,有辉发河及支流大柳河、一统河、亮子河过境。[3]属中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多大风,夏季炎热多雨,四季分明。[2]该市三、四千年前的西周时期,便有人定居;唐渤海置瑕州,辽废。明代设置梅赫河卫,后简称梅河。清光绪六年(1880年)置海龙厅,属奉天府;1941年属四平省,1945年属辽宁省,1949年属辽东省,1954年改梅河口市,为地级市;1985年改县级市,由通化市代管[13];1988年建立梅河口贸易区。[3]截至2025年4月,梅河口市辖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个乡镇、5个街道。[1]市人民政府驻人民大街2008号。[10]
梅河口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带有鲜明的满、朝、回民族特色或关内外技艺融合的艺术特点,其中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5项。[14]拥有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庆云摩崖石刻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著名景区有海龙湖景区、鸡冠山风景区等。[9]
梅河口市形成了“4+3”现代化产业体系,即以医药健康、食品加工、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为四大主导产业,并培育旅游业、装备制造业、建筑业3个优势产业。[16]2023年,梅河口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4.13亿元比上年增长6.0%。
2023年1月3日,梅河口市入选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