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文学,是西方近代文学最重要的文学思潮之一,产生于18世纪末,在19世纪上半叶达到繁荣时期[1]。
浪漫主义文学理论最早形成于德国,1805年前后,以英国湖畔派诗人的创作为代 表,是浪漫主义文学的第一个创作高峰。1815年至1825年,以英国诗人拜伦、雪莱的创作为代表,形成了浪漫主义文学的第二个创作高峰。1827年至1848年,浪漫主义文学在法国迎来第三次创作高峰,并席卷俄国、东欧和美国等地,产生了雨果为代表的一批浪漫主义文学家[1]。 定义
以现实为基础,用热情奔放的语言、绚丽多彩的想象和直白夸张的表现手法,抒发对理想世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