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会堂(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位于北京市中心天安门广场西侧,西长安街南侧。[3][6][1]它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的场所,是党、国家和各人民团体举行政治活动的重要场所。[7] 人民大会堂坐西朝东,南北长336米,东西宽206米,高46.5米,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18万平方米。[3][6][1]东门为人民大会堂正门,上悬国徽。[8]大会堂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五千人宴会厅和万人大礼堂的屋架及挑台为钢结构。建筑立面呈“山”字形两翼略低,中部稍高,四面开门,周围环列134根圆形廊柱。[9][1][10] 人民大会堂主要分为三个区域,一区(北部)侧重于国家外事活动,有可容纳5000人坐席的宴会厅;二区(中部)侧重于社会大型活动,主要是万人大礼堂;三区(南部)主要侧重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活动,主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1][10][1]其共计有会议厅、休息厅、办公室等300多个空间。[10][1]
1958年9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戴河召开,会上要求在1959年10月1日到来之前,建好人民大会堂。[12]1958年9月初,34个单位参与了人民大会堂方案设计,经过前7稿方案的探讨,1958年10月14日,周恩来首先详细地看了3套方案的平面图和立体图,最后决定采用北京市规划局的设计方案。[13][14][15]1958年10月28日,人民大会堂正式动工。[16]参加人民大会堂施工的人员数量平均每天1.4万人,最高时人数曾达到3.5万人。[16]1959年9月9日,毛泽东同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毅一同参观了即将竣工的大会堂。毛泽东为大会堂取名“人民大会堂”。[4]1959年9月24日,人民大会堂胜利竣工、交付使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