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信用信息的记录,用于查询个人或企业的社会信用,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3]。 信用报告也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是其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既有正面信息,也有负面信息,是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征信报告主要记录企业和个人贷款、信用卡等信贷业务的还款和逾期情况,以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1]。
个人信用报告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4]。
企业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金融机构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也用于政府部门评奖、评优、招标或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等许多活动中。在经过企业的授权同意后,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可以查询该企业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2]。 征信报告不仅对个人和企业的经济金融活动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实现生产及商务诚信,真正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培育社会诚信大环境,进而建设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