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

汉时乐府机关所采制的诗歌
乐府又称“乐府诗”或“乐府”,是我国古典诗歌的特殊体类。最初是由乐府官署而来在历史上,乐府机关的设立最早见于秦朝汉袭秦制,但汉武帝对宫廷乐舞机构进行了改革,扩大了乐府编制,开始采集歌谣用于祭祀。随着时间的推移,乐府从一个官署名称逐渐变成了一种诗体的名称,人们将在乐府机关编录和演唱的诗叫“乐府”,未曾入乐的诗叫“诗”或“徒诗”。这种观念在文学史上一直延续下来,形成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乐府”或“乐府诗”的概念。乐府诗歌以其独特的韵律、节奏和表现形式,成为了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一种重要体裁。[4]
西汉时期,乐府诗是作为配乐演唱的歌辞而存在的。当时的乐府诗以杂言体为主,形式自由,表现了汉代人民的生活、情感和思想。代表作有《上邪》《有所思》《孔雀东南飞》等。到了魏晋时期,乐府诗的重点逐渐转向了歌辞本身,这个时期的乐府诗以齐言体为主,句式以五言、七言为主,形式整齐,表现了当时文人的细腻情感和艺术追求。代表作有《短歌行》《长歌行》。南北朝时期,乐府诗的形式又发生了变化,以五言四句的短章为主,也有一些四言、七言和杂言,其简洁明快的风格也对后世诗歌产生了影响。代表作有《木兰诗》《敕勒川》。唐代乐府诗的形式和内容都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出现了多种新诗体,如律绝体、歌行体、长短句新诗体等。这些新诗体形式灵活,能够表达更为复杂的内容和情感。在唐代以后,乐府诗仍然不断发展,出现了更多的新形式和新体裁。代表作有《丽人》《哀江头》等。但无论如何变化,乐府诗始终保持着与音乐的紧密结合,其音乐性和歌唱性始终是乐府诗的重要特征。[5][6][7]
汉乐府注重叙事,在叙事中融汇抒情,形式上采用对话和独白,结构上采用铺叙和倒叙。同时,汉乐府也注重语言的音乐美,利用音韵、节奏、声调等音乐元素来增强诗歌的表现力。[8][9]汉乐府具有浓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其诗歌直面社会现实,反映人民苦难和民生疾苦;喜欢采用叙事的手法,使得诗歌情节完整、情节曲折多变;语言朴素自然,不受拘束,直抒胸臆等特征。[10][8]根据萧涤非的《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可以将两汉乐府分为三类——贵族乐府、民间乐府和文人乐府。[11]
汉乐府诗及其后续发展对后世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诗歌艺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12]汉乐府诗以其杂言体和五言诗的创新,打破了自《诗经》以来四言为正宗的诗歌传统。南北朝乐府则以五言四句的短章为主,这种形式简洁明快,易于传唱,对后世“绝句”的兴起产生了直接影响。汉乐府继承并发扬了《诗经》的现实主义传统,建安时期的曹操父子、王粲陈琳等以描写社会乱离疾苦为内容的诗篇,正是继承了汉乐府民歌“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精神,直接反映社会现实、人民苦难,批判不公与矛盾,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人民性。宋以后的诗歌中,还有以词、曲为乐府的诗歌,这些诗歌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诗歌的体裁和表现形式。[1]

产生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