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停战协定

丧权辱国的条约
《塘沽停战协定》 ,别名《塘沽协定》,是国民党政府(名义上是华北军事当局)在热河失陷、 长城抗战失败、日军威逼平津的情况下,1933年5月31日与日本侵略者签订的一项丧权辱国协定。[1]
该协定使日本取得在长城各口自由进出的权利,直接威胁到平津地区的安全,[2]大大加快日军侵华步伐。[4]

协定背景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政府把制止日本侵略的唯一希望寄托于国际联盟(以下简称:国联)身上,9月30日,国联作出限期日本撤兵的决议,12月10日,以李顿为首的国际调查团来华,国民党积极支持其工作。次年1月11日,蒋介石在奉化武岭学校纪念周明确提出对日外交方针是 “ 不绝交、不宣战、不讲和、不订约“,重审依靠 “ 国联 ” 来解决东北问题。[5]
1933年初,日军侵占山海,并准备向热河进犯,2月24日,国联大会通 过《 国际联盟特别大会关于中日争议报告书》,日方代表反对并中途退席。此时,中国驻国联代表团反复向国民党政府阐明 “ 报告 书 ” 通过后,中国必须在热河迎击日军,以后随形势发展,会再次出面干预。为配合外交行动,蒋介石在热河失陷后亲自北上,迫使张学良辞去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职务,由军政部长何应钦兼代,一并调中央三个师北上,日军受到沉重打击 。国联对日政策并无新进展,长城抗战失败后,日军威逼平津,国民党政府转而与日本直接谈判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