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弘时(1704年3月18日-1727年9月20日),清朝宗室,雍正帝第三子,乾隆帝异母兄,母为齐妃李氏。[1][2]《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弘时雍正五年以放纵不谨,削宗籍,无封。[3] 弘时早年性情顽劣,不受雍正喜爱。雍正四年(1726)二月十八日,弘时被雍正过继给允禩(sì)。雍正五年(1727年),弘时被削除宗籍。同年抑郁而终,年仅二十四。[4][5][6]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清高宗(乾隆帝)即位之后,追复弘时的宗籍。[7][8] 弘时嫡福晋董鄂氏,是尚书席尔达的女儿。有两个妾,一是钟氏(钟达的女儿),一是田氏;有一子永珅(钟氏所生),康熙六十年辛丑七月二十日午时生,雍正二年甲辰正月初六日申 时卒,年四岁。[9] 北京故宫博物院清史馆协修唐邦治曾提到:“皇三子弘时,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死。”[10]雍正也曾下旨:“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廷。”[11] 生平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