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fēng]悌(1903年—1938年),字力余,湖南湘阴县玉华乡人,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一期,十三太保之一。[1][3]生前为长沙警备司令。[4] 1918年,酆悌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1923年,酆悌任国民党广州分部录事。1924年,酆悌由粤军总司令许崇智保荐投考黄埔军校,同年5月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二队学习。毕业后任黄埔军校教导第一团排、连长,加入黄埔军校孙文主义学会。1928年起,酆悌任南京中央军校政治部秘书,军校政治部少将副主任。1929年,酆悌以 军队代表身份出席国民党三大,同年起任中央军校政治训练处处长。1931年,酆悌出席国民党四大。同年底发起筹建复兴社,酆悌任中央干事会干事。1935年9月,酆悌任国民政府训练总监部国民军事教育处处长。1936年1月赴法国考察军事和警政,任驻法国大使馆陆军武官,同年3月授陆军少将。1938年9月,酆悌任湖南省政府委员。11月20日,酆悌因长沙大火案,被临时军事法庭判处死刑,与文重孚、徐昆三人一同被枪决。[1][2][5]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酆悌早年丧父,由其母抚养成人。幼读私塾,后入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后考入湘阴县立师范,不料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湘阴城里一家丝绸店里当学徒。后经其姑父介绍,到广州谋事。先后在测绘所做见习员及商会录事,1922 年冬,酆悌进入广州宣传员养成所学习,结业后任文书。次年任国民党广州分部录事。[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