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乐(1920年5月16日-2010年5月13日),男,1920年5月16号出生于广东省海丰县[1]附城镇鹿境乡新南村(现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乡新南村),[6][5]别称吕务乐,乐哥、“lak哥”,阿直[a]。[3][7]20世纪60年代香港警察队刑事侦缉处前总探长之一,主要管理香港港岛区及九龙区。[3]据统计,他从各方贪污收受的利益,超过5亿港元,[1]被称为“五亿探长”。[7][8][9][10][11] 吕乐是渔民出身,年少时和家人逃往香港谋生。[12][13]1940年进入香港警队[3][1],1956年当新界区总华探长,[1]三年后被任命为香港岛和九龙区总华探长。[12]
上世纪50、60年代,吕乐、颜雄、韩森和蓝刚四人被称为香港的“四大华探长”。[9][14][11]在任期间黑白两道通吃,[3][b]建立了一套警界与黑社会相关的贪污机制,收敛了大量钱财。[3]他不仅向上司行贿,也向下级收贿,同时也利用手中权力,向辖区所有机构收取好处费,同时充当他们的保护伞。[8][1]在1959至1968年期间,吕乐以父母名义先后在香港购入当时共三百多万港元的物业。[1] 1968年吕乐48岁时提前退休,[1][15]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香港廉政公署宣告成立。吕乐在此之前收到风声带全家移民加拿大,后又逃到台湾。[8]1976年11月4日吕乐因贪污巨款正式被通缉。[9][7][16]其在港的3000多万资产全部被查封。[8][17]2010年5月13日,[2][3][8][4][16][1]在加拿大温哥华患末期胃癌病逝,终年90岁。[2][3][8]死后葬在加拿大温哥华科士兰墓园。[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