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后,陈正平开始在南京江宁区汤山镇集 贸市场贩卖早点[3]。之后,他因与面食店老板陈宗武发生过矛盾,且嫉妒对方的生意不错,产生投毒邪念[4]。2002年8月23日,他购买了“毒鼠强”做投毒试验,并于同年9月13日晚潜入了陈宗武的面食店外操作间实施投毒行为[4]。次日,300余人因食用被投毒的食物而中毒,其中42人死亡[4][5][6]。当日上午10时,他在公安清查了周围店铺后,告知房东自己决定回乡,并于当晚乘上从南京到郑州的火车[7][3]。 2002年9月15日凌晨,他在火车上被乘警以南京投毒案一号嫌疑人逮捕,后被移交至郑州铁路公安处,被铁路公安处刑侦大队民警审讯。之后,他被依法刑拘,于次日交代了所有犯罪经过[3]。2002年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0月14日,他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死亡时年龄32岁[1][2]。
人物生平
陈正平1970年出生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浦县乌江镇商业村[1][2]。1985年初,初中毕业的他前往南京乔林镇一家小吃店当了两年学徒[3]。之后,他离开了小吃店回家务农,但于1990年因盗窃香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3][1]。1995年,他开始和表姐的孩子姚杰在南京江宁区汤山镇集贸市场贩卖大饼、油饼、水煎包、麻团等早点,每日营业额约250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