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刑

执行死刑的一种方法
绞刑,又称问绞[1],是指一种以绞绳勒紧犯人的颈部使其窒息死亡的方法。绞刑原有缔式绞首、悬垂式绞首和吊形绞首等方式。后因这几种方式受刑人痛苦不堪,于是改为踏板式[4]。其中绞刑的行刑工具里,中国古代主要靠人力,西方国家主要靠绞刑架或绞刑台。[5]
绞刑作为一种古老而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它起源于波斯帝国并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在中国是高官皇族的特享,后来成为对平民和社会最低阶层执行的死刑方式,而贵族则通常保留斩首刑。随着社会进步和人道主义价值观的兴起,对绞刑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逐渐受到废除或限制。[6][2]中国绞刑的出现,可追溯至氏族公社时期,其后,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各时期,只有史书有相关记载,但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直到北魏时期,绞刑开始正式记载到法律中。[5]19世纪是绞刑技术的最后一次大进步时期,许多国家逐步取缔绞刑,采用更为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2][7]仍有一些国家在现代仍然使用绞刑,例如緬甸、沙特阿拉伯约旦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等。[8]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废除了绞刑这种死刑方式,改为枪决作为罪犯的死刑方式。[5]
历史上有许多被处以绞刑的人,如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于1927年被反动军阀的特别法庭判处死刑,当天被执行绞刑,他在绞刑台上坚定从容地就义,年仅38岁。[9][10]此外还有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及其部分相关人员、日本甲级战犯东条英机等。[2][11][3]

历史溯源

中国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