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是指2010年7月16日大连市大连新港附近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起大火的事件,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1][2] 2010年7月16日晚间18时左右,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受重伤。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1] 事故发生后,经调查,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安委办发布通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有14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另有2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相关责任单位,如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天津辉盛达公司和上海祥诚公司等,受到了行政处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被责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2] 背景
大连新港位于辽东半岛南端的大孤山东北麓,靠近黄海的大窑湾西南侧。它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水位最深的现代化深水油港,始建于1974年,总投资达到1.4亿元人民币。港口于1976年4月30日竣工并投产,随后于7月1日对外开港,拥有设计年通过能力1500万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