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宴

崇祯十四年发生的历史事件
福禄宴是指发生于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的历史事件。[2]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在李自成率领农民军进攻洛阳成功后,福王朱常洵被农民军追踪逮捕并带回城内,李自成命令手下把他绑起来,剥光衣服洗净,然后从后花园里宰杀几头梅花鹿,与福王一起放入一个大锅中煮,称之为“福禄宴”,供给将士们共享。

事件情节

事件背景

河南本来是一个富庶的地方,但由于连年的灾害和明朝七藩封地的存在,土地高度集中,导致贫困人民生活困难,一些人甚至逃亡或成为盗贼。当李自成进入河南时,他手下只有约一千名士兵,力量薄弱。由于明朝官府的横征暴敛,当地人民无法忍受官府的压榨,纷纷起义反抗。李自成的农民军在几个月内迅速发展壮大到数万人。他们攻克了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并杀死了明朝宗室万安王和数百名县官员。与此同时,两位“知识分子”宋献策和牛金星加入了李自成的农民军。牛金星是一名被贬[zhé]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两人受到了重用。尤其是宋献策,他编造了“十八子主神器”谶语,这让李自成非常高兴,认为自己应该成为皇帝。[3][4]
农民军在河南进攻的最大目标是福王朱常洵,他是明神宗的第三子,由宠妃郑贵妃所生。福王本来差点夺得明光宗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郑贵妃有关。明神宗在万历二十九年封福王为王,并为他的婚礼和王府的修建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福王的藩邸聚集了大量的财富,明神宗还赐给他四万多顷的田地。崇祯即位后,福王因为是帝室的尊属,受到了一定的尊重。然而,福王过着奢侈的生活,终日饮酒嫖娼,对于河南连年的旱灾和饥民相食的情况漠不关心,仍然收取高额的赋税。洛阳的军民们对福王的行为愤怒不已,认为他的王府比皇宫还富裕,明神宗耗费天下的财富来供养福王,却让他们空着肚子去打仗,甚至丧命于盗匪之手。当时退隐在家的明朝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劝福王开府库来救济饥民,但福王和他的父亲明神宗一样,贪婪如命,根本不听劝告。[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