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国
陕西长安县黑社会团伙头目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历史版本
编辑
郑卫国,男,1969年出生于
陕西省
长安县
(今
西安市
长安区
),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
[1]
1998年,郑卫国成立了长安嘉成土方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垄断了长安县韦曲地区各建筑工地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以郑卫国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基本形成。
[2]
[1]
郑卫国及其同伙先后犯下了将刘柏利殴打致死、将赵卫强、张文群及其女友3人杀死并埋尸鱼塘、指使吕长江的假自首等恶劣罪行。
[2]
2000年6月,他被警方逮捕并最终交代所有犯罪事实。
[1]
2001年9月11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出终审判决,郑卫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杀人罪
、寻衅滋事罪、
挪用资金罪
、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死刑,并于当天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
[3]
[4]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