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

土地所有权无偿由甲转乙的行为
土地转让(Land Transfer)是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行为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7][8][2]土地转让在各国的起源不同,在中国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9]而在欧洲地区,土地转让发源于公元565年前罗马法的相关规定。[10]
中国自1988年的12月份起土地可以在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转让给他人,2004年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的决定》中明确只要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将土地进行转让。[11]2017-2020年的土地成交额呈增长趋势,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但2021年土地价值开始出现下滑。[12]
土地转让使农村土地的流动性得到增强、优化了土地资源也调整了农业结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让农民的收入得到实际的增加。[13]也让城镇土地得到了节约、合理的运用,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动、缓解了用地紧张、减少对城郊土地的开垦运用等,均让土地的价值得到提升。[14]但在土地转让过程中也有“暴利”的现象存在,有些人通过不正当的权利去低价购买土地后开始高价炒卖并从中获取利润,这种行为阻碍了土地的流通、浪费土地资源。[15]

起源

土地转让制度在各国的起源时间不同,在中国可追溯至西周时期,当时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农民必须在耕完“公田”后才可以耕“私田”,而这些土地都归诸侯、卿大夫所有,而到东周时期井田制收到破坏,农民原先耕的“公田”被取消,让农民可以长期在同一片土地上耕种,逐渐产生了继承制度,此后土地的交换、买卖开始出现。[9]而在欧洲地区,土地转让制度发源于公元565年前罗马法的相关规定,罗马法中对土地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以及取得和丧失土地所有权的条件都有规定,并对订立契约有着一定的要求。[10]在当时,罗马处于共和时代,通过地外劫掠导致欧洲地区大多数以依附罗马为主,而欧洲其他地区的土地制度也依照罗马法的制度进行发展。[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