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

郭美美“红会炫富”事件的人物
王军,男,1969年7月4日出生,广东省深圳市[1],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3]
王军曾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曾是中红博爱股东、董事长,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王军在深圳物华公司持有10%股份,而物华公司持有中红博爱公司60%股份。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主动从中红博爱辞去董事职务。[2]2014年7月24日,王军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

人物经历

2010年8月,王军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郭美美,认识郭美美的第二天就与其发生了关系,当时郭美美向王军要了3万块钱。从那以后,王军每次都会给郭美美5万块算是包养费,随后还给郭美美240万买豪车。[4]
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在网上炫富引起争议,她在微博上经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从中能看到很多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正是这一点,引发了公众的质疑。[5]随着事件的推进,中红博爱浮出水面,其董事长翁涛披露郭美美购买的玛莎拉蒂跑车是物华投资人王军,随之王军就出现在大众视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