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英文名: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Fund)是国家和社会针对所有社会成员建立的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提前储备并用以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2]其最早雏形可以追溯到19世纪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于2000年8月经中国国务院决定创建,同时还设立了“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社保基金的运营管理。[1]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4]2009年6月《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发布,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开辟了稳定的资金筹集渠道。[4]2011年,财政部首次从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拨入50亿元。[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总额33224.62亿元,基金权益总额为29128.02亿元。[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实现了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积累,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还打破了社会保障基金条块分割的局面,强化资产运作,保障基金安全,有效 避免了乱用社保基金的现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主要通过专业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6]但由于全国社保基金会的机构属性等原因,目前仍存在着运营管理体制僵化、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以及收益波动等问题。[7]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