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宣帝宇文赟[yūn](559年—580年6月22日[a]),字乾伯,生于同州(今陕西省大荔县)。周武帝宇文邕[yōng]长子,母为帝太后李娥姿,北周的第四位皇帝。[2] 武成元年(559年),宇文赟出生于同州。保定元年五月一日(561年5月30日),被封鲁国公。建德元年四月二十二日(572年5月19日),戴冠,被立为皇太子。宣政元年(578年),北周武帝逝世,宇文赟继位,改元大成元年。宇文赟即位之后,沉湎酒色,不理朝政,亲近小人,穷奢极欲,重徭役赋税,严刑酷罚,滥杀无辜,上书写错字的都要治罪,正直之士上书稍有错误都要加以重刑。大成元年二月二十日(579年4月1日),宇文赟下诏传位于长子宇文阐[b],并改年号为大象,自称天元皇帝。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五日(580年6月22日)病危,在天德殿驾崩,时年二十二岁,谥为宣皇帝。同年七月十三日(580年8月8日),在定陵安葬。[2][4]大定元年(581年),左丞相杨坚废黜宇文阐而自立,改国号为隋,北周灭亡。[3] 宇文赟在位期间利用人事调动和机构设置使皇权更加集中,[5]史学家吕思勉认为其颁布的“诏制九条”与西魏“苏绰制六条诏书”一样,同为治国的良策。[6]但他生活奢华淫乱,性格暴虐多疑,不仅猜忌近臣,还滥用刑罚。在位期间胡作非为,经常唯我独尊,违背礼法。[7]唐代名臣魏征认为宇文赟的性格缺陷是北周灭亡的直接原因。[8] 人物生平
被封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