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榜案,又叫春夏榜案、刘三吾科举案、南北榜之争、南北榜事件,是一场发生于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由丁丑科会试取士争议引发的科场案。[1][2]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明太祖朱元璋开科举取士,由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试。会试结果于三月张榜,录取陈䢿为第一,取录宋琮等51名,是为春榜。因所录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称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为历科所不见,引起北方学子的强烈不满,主考官翰林学士刘三吾、纪善[a]白信蹈等人被指责偏袒南方学子,北方学子联名上书要求彻查科举舞弊。朱元璋令侍读张信等人重审落榜学子试卷,但经复阅后发现试卷文理不佳,并有犯禁忌之语。北方学子则上书抨击张信等人故意用陋卷参与复核,蒙蔽圣听,朱元璋盛怒之下,将部分涉事官员和南方学子流放处死。为平息南北方的矛盾,同年六月,朱元璋重开会试后亲自主持殿试,并再度张榜,此次上榜的61人皆为北方学子。由于前后两次张榜名单分别以南人和北人为重,故称“南北榜案”,又由于一次张榜在三月,一次张榜在六月,故称“春夏榜案”。[1][3][2][4] 南北榜案是明初一次重要的政治事件,关于如主考官是否徇私舞弊世人对其多有争辩。《明通鉴》《历代通鉴辑览》等史籍中记载时人言论,认为是刘三吾偏私南方学子,而一部分学者以刘三吾清正廉洁、科举制度比较完备、春榜中录取的代表人物皆是经世致用的人才而认为刘三吾没有徇私舞弊。南北榜案开创了明朝分南北取士的先例,至朱元璋以后遂成定制,并在仁宗、宣宗时期进一步形成了“南北分卷制度”。后世学者们多将南北榜案视作明朝科举制度改革的基础,是南北分卷制度的先声。[5][6][7] 事件背景
明初,在经历了元末群雄争霸的摧残后,为了尽快推动国家机器稳定运行,明太祖朱元璋迫切需要经邦治国的人才。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首开科举取士,大规模吸纳人才,但他很快发现这样遴选出的人才空谈理论经书,而无实干才能。于是,洪武六年(1373年),科举暂停。朝廷重新采用荐举的方式擢[zhuó]用人才。但这种方式亦有弊端,即因标准不一容易导致任人唯亲,所选非才。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太祖只得重开科举,并下诏三年一试,且制定了严格的考选制度,此时科举、荐举并存。总之,明太祖在位时,一共七次开科取士(含南北榜在内)。[5][8]据《明清进士题名碑 录索引》统计,洪武年间各科进士共867人,其中南方籍进士为620人,远多过北方籍进士。[9]这一记载或许不够精准,但从大体上说,早在洪武三十年会试前,南人就在科举取士方面取得了明显的优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