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海城地震

1975年辽宁海城发生的7.3级地震
2·4海城地震是指1975年2月4日19时36分6秒发生于辽宁省海城县(现海城市)、营口县(现大石桥市)一带(北纬40°39',东经122°48')的地质灾害。此次地震震级7.3级,震源深度为12公里。[1][4]人员伤亡共18308人,其中,死亡1328人,占总人口数的0.02%,重伤4292人,轻伤12688人,轻重伤占总人口数的0.2%。[2]
2·4海城地震前,中国科学家对海城地震做出了预报,当地政府采取了防震措施,减轻了灾害后果,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5][3]海城地震后当夜,辽宁省政府在海城县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沈阳、辽宁军区也在震区设立了指挥部,指导当地驻军进行抗震救灾。[6]中央医疗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队、各省市和辽宁省共派遣101个医疗队到达灾区进行抢救、医疗工作。[7]在地震一个月后灾区的交通和工农业生产基本上得到恢复。[8]
海城地震被中国地震界视为里程碑式的事件,是联合国承认的准确预报的地震案例,显示了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由被动抗灾到主动防范的重大意义。[9][4]它是在正确预测地震的基础上,由政府组织撤离民众,明显降低损失的成功案例。[2]

地震背景

东北地区历史地震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