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2023年发生在山西大同阳高县的纠纷案件
2023年5月2日下午,山西大同阳高县一女子报警,控告已与自己订婚的席某某于当日强行与自己发生性关系。[4]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于5月5日对席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5]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8月24日,该案件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7]
2023年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当庭上诉。2024年1月25日,男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先前下订的全部彩礼。2024年3月28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8][9]同年,“订婚强奸案”刑事二审三次延期,其中首次延期经过山西省高院批准,其余两次延期经过最高法批准。[10][11]2025年3月25日,“订婚强奸案”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4月2日,男方对12名办案人员以玩忽职守罪向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控诉材料。[12][13][14]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席某某强奸案和所涉婚约财产纠纷案进行二审宣判,分别裁定和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5]同年5月,该案入选最高法案例,裁判要旨显示,订婚不意味对性行为存在默示同意。[16]2026年2月8日,该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17]4月27日,监狱方面通知当事人家属,席某某出狱时间定于5月4日。[18]

案件背景

被告人席某某1996年生,中专学历,合同工,父母为其准备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用做婚房;被害人女子1999年生,大专学历,在家待业,与妈妈一起生活,另有三个哥哥与父亲一起生活。[19][4]
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两人都是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