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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抖音百科
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NRA)是负责确保日本核能使用安全的国家行政监管机构,2012年9月19日成立,是日本环境省的外部局,被称为负责核反应堆、核燃料和核材料安全使用,以及发生核事故时的处置和环境监测的“指挥中心”。[4][3] 2013年7月,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发布《发电用轻水反应堆新安全标准》[7]。2021年12月24日,开始审查东电公司排污入海计划申请[8]。次年7月22日,正式批准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9]。2023年2月22日,通过了针对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审查书案”草案[10]。7月7日,向东京电力公司发放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设施验收合格证。[11] 历史沿革
1955年12月19日,《原子能基本法》颁布,日本开始大规模的核研究、开发和利用。该法规定,这些活动仅限于和平目的,在民主管理下独立进行确保安全,向公众公布结果,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以确保未来能源,促进科学和工业,从而有助于改善人类社会的福利和日本国民生活水平。1956年1月1日,原子能委员会成立,目的是有系统地开展政府的核活动,确保其民主管理。随后委员会的任务随着日本核活动的发展而进行了修订,最近的一项是《经修订的建立日本原子能机构法》。[12] 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对核能监管部门进行了行政改革。2011年8月15日,日本内阁决定并颁布了“关于核安全监管组织等改革的基本方针”,提出组织改革和核安全监管制度的基本政策,其中提出:从“规制和利用分离”的角度出发,将原子力安全保安院从经济产业省分离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核安全机构,并提出了引进高质量的人才,引进新的监管机制,对日本核安全政策进行重新评估等要求。10月至12月,日本政府成立了咨询委员会,以防止核事故的再次发生。2012年9月19日,为吸取2011年3月11日福岛第一核事故的教训,恢复日本国内外公众对该国核监管组织的信任,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正式成立。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是日本环境省的外部局,被称为负责核反应堆、核燃料和核材料安全使用,以及发生核事故时的处置和环境监测的“指挥中心”。[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