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干部挪用公款购买彩票案是指,2018年至2021年间,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出纳李斌利用职务便利,累计挪用570万公款用于买彩票的案件。2018年3月,因买彩票欠下的债务亟待偿还,李斌开始挪用公款,后又多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截至2021年,李斌累计挪用公款570万元。[1] 2023年5月,李斌因犯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
案件背景
李斌于1989年7月出生,2009年开始在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3]第一次买彩票中了4000多元,差不多是他那时候2个月的工资。于是他又买了几次彩票,也中了几次小奖。之后,李斌从偶尔买到天天买,从每日购彩花销几十元到上万元。为了提升购买彩票的效率,李斌将经常光顾的两家彩票店老板添加为微信好友,随时随地购买彩票,有时候一天花费10万余元。不久后,李斌的工资已经不够支付他的购彩开销,他开始赊账购买。2018年,彩票店老板多次催促他 支付赊账款项,他于是开始动用单位公款。[1]
基本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