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之盟,是汉高祖刘邦登基后于公元前195年(注释:高祖十二年)与群臣订立的一项盟约,因结盟仪式需刑白马歃血而得名。[1][3]
刑白马歃血而结盟的习俗,战国秦汉之际颇为流行。[1]刘邦即位后即采取措施剪除异姓诸侯王。至高祖十二年(前195年)死时,先后受封的8个异姓诸侯王,除南方的小国长沙王吴芮外,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等7人都被诛杀除灭。与此同时,刘邦认为异姓诸侯王不可靠,而封刘氏子弟为王则能屏藩皇室,无离心离德的担忧,于是又分封刘氏子侄为王,并与群臣定下白马之盟,如有违背盟约,天下共诛。综合分析认为,白马之盟在高祖十二年二月到四月之间举行。[1]汉惠帝即位之初,吕后想封吕氏家族的人做王,王陵引白马之盟进行廷争,说“高帝刑白马盟日: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汉景帝时,景帝打算封皇后兄王信为王,周亚夫因白马之盟予以反对,景帝只好作罢。白马之盟与汉六年(前201年)刘邦与功臣签订的“封爵之誓”互为表里。[1] “白马之盟”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其一,王与侯之分封之权,只能在皇帝一人;其二,封王只能在刘氏皇族内进行;其三,封侯者必有功,“亡功、侯之,非约也。”其四,若违反上述誓约天下共击之。[3]白马之盟订立前期对维护政局稳定、限制外戚异姓诸侯王势力扩大、巩固和加强皇权有积极作用,但后来却为同姓诸侯王势力坐大、尾大不掉埋下了隐患。[1]关于“白马之盟”的真伪,现代学界有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白马之盟”真实存在。[4]但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白马之盟”系他人伪造。[4][5][6] 盟约背景
刑白马歃血而结盟的习俗,战国秦汉之际颇为流行。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取得各股军事力量的支持,与项羽争夺王位曾分封了一批异姓王和一大批功臣。汉朝建立之初,异姓诸侯王的封地跨州连郡,占据了战国时期东方六国的大部分疆域,对汉廷构成威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