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

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如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介入治疗等)。[1][2]从侵权角度看,“过度医疗”也是医疗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
2020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为治理过度医疗、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5]
2021年11月19日,首届中国CHS-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大会在京召开,国家医保局宣布正式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促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检查用药合理、治疗的针对性等防止过渡医疗行为。[6]

行为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