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是2023年8月31日至9月3日[4]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第十一次会议。[2]此次大会由中国侨联委员会主办,[3]来自全国各地的近1200名归侨侨眷代表和来自100多个国家的近600名海外侨胞特邀嘉宾等出席了会议。[1]
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是中国侨联的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召开一次,首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于1956年10月5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3]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主要内容包括回顾总结全国侨联系统五年来的工作,规划未来五年的工作,修改中国侨联章程,选举新一届领导集体。[4]此次大会宣布了当选的中国侨联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名单,通过了关于中国侨联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关于聘请中国侨联第十一届委员会顾问、海外委员、荣誉委员的决议。大会号召,各级侨联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凝聚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奋力谱写新的光荣篇章。[5]
大会背景
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是中国侨联的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上一届中国侨联委员会负责召集。这个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批准中国侨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中国侨联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修改中国侨联章程;选举中国侨联委员会;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中国侨联顾问、海外委员、荣誉委员等职务;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决定中国侨联的其他重要事项。首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于1956年10月5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3]
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规定,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和其他相关方面经民主协商、选举或特邀方式产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