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湖南长沙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男教师宋雨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将一名女学生头骨打碎。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1][2][3][5][4] 2023年9月7日,涉事教师宋雨明已被停职。[2]同日,宋雨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6][7]12月1日,涉事教师宋雨明被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4] 2025年4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裁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9][4][10] 案件背景
涉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