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一般是指2010年深圳富士康工厂员工连环跳楼的社会事件,自2010年1月23日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共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1][2][3]
2010年1月23日,深圳富士康观澜厂区一名19岁员工跳楼身亡,随后在3月深圳富士康又发生了三起跳楼事件,4月发生了两起,5月发生了六起。[1][2][3]这些员工年龄均在18-25岁,且入职时间较短。事件发生后,富士康方面表示员工自杀原因包括婚恋、疾病、家庭背景诸多综合因素,工厂管理并无问题。[4][5][6][7]
“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导致了富士康名誉受损和股价下跌,与富士康有合作的企业也发表声明,要求富士康遵守他们的最高行业标准。[8][9]《商业周刊》评价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是中国“打工仔经济”的一个缩影,折射出中国旧有经济增长模式与新生代劳动者之间的格格不入,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在转型中所面临的一些迫切问题。[10]
事件背景
富士康科技集团,简称“富士康”,于1974年在中国台湾创立,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科技智造服务商,郭台铭为公司创始人。1988年,富士康正式投资中国大陆,属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大陆的高新科技企业,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自1988年在深圳地区建厂以来,富士康员工人数从1996年的9000人,增加到2009年74.8万人,2010年员工达到了80万人,其中深圳龙华、观澜两地有40万员工。富士康龙华园区资深副理万红飞称。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2005年每个月只有2%~3%的流失量,而到2010年前后已增加到4%~5%。[11][1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