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英文名: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是通过对野生动植物出口与进口限制,确保野生动物与植物的国际交易行为不会危害到物种延续的一个国际公约。[1]
CITES于1963年 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成员会议发起,1973年3月3日,由8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特区商定并签署,所以此公约又叫《华盛顿公约》,于1975年7月1日CITES生效,截至2024年5月,CITES有184个缔约方。[2]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
附录Ⅰ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只能处于特殊的情况下才允许交易这些物种的标本。[4]
附录Ⅱ的物种则为包括不一定面临灭绝威胁的物种,但必须对其贸易加以控制,以避免与其生存不符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