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等的合称
小微企业(The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的概念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于2011年首次提出,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3][2]
国际社会上来看,在工业革命之前,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欧美国家的农场主和城市贸易商等领域。随着工业化的兴起和电力、内燃机等新技术的引入,以规模经济为核心的大型企业逐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小微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二战后,全球迎来了第三次工业革命,小微企业以其灵活性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4]中国小微企业的发展之路较为曲折,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体经济主要由中小企业组成,其产值占国内工农业总产值的90%。大跃进时期,部分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小微企业遭到“关停并转”。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小企业在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形式下迅速发展。1992年中共十四大后,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5]在2011年7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这也是首次将微型企业纳入企业划分的标准,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被进一步落实。[6]
小微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对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截至2022年末,中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已超过5200万户,平均每天新设企业2.38万户,[7]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8]但由于小微企业存在规模较小、融资困难等问题,导致其生存质量普遍不高。[9]2019年3月1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两会总理记者会上表示“让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去年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10]

发展历程

国际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