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頔(dí)(?-818年),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唐朝宰相,北周太师于谨七世孙。他出身于河南于氏家族,最初以门荫的身份担任千牛官,后来调任华阴尉。建中四年,他被任命为摄监察御史兼蕃使判官。之后,他历任司门员外郎兼侍御史、长安令、驾部郎中等职务。贞元七年,他被任命为湖州刺史,以政绩声名远扬,并与诗僧皎然等人有所交往。十年后,他被调任为苏州刺史,虽然有一定的政绩,但也变得越来越专横暴虐。十二年,他被任命为大理卿,十三年担任陕虢[guó]观察使。十四年,他被调往山南东道,成为该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傲慢无法无天,朝廷对他姑息纵容,无法加以制止。然而,他对待士人很好,以市声名,甚至与符载一起购买庐山,还赠送纸墨衣服等物品;韩愈也曾请求他的帮助。宪宗登基后,他稍感忌惮。他请求让自己的儿子娶公主,宪宗答应了。元和三年,他入朝觐见,九月被任命为宰相。八年,他因为他的儿子于敏杀人等不法行为而被贬为恩王傅。九月改任太子宾客,十年担任户部尚书。十三年,他退休,八月去世,谥号为“厉”,后来改为“思”。于頔是一位唐朝的重要政治家和军事将领,他在德宗时期是一个强大的军阀,但在宪宗时期向皇权屈服。[1]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