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有 “两山夹一盆”之说,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呈马鞍形。属中温带大陆性半荒漠干旱性气候。年平均气温5.5℃,年平均降水量269.4毫米,无霜期平均156天,年日照时数2280—3230小时。全县有9条河流,河流年径流量4.85亿立方米。[8]西汉时期,属西域三十六国之一的车师后国,归西域都护府管辖;唐设蒲类县,归北庭都护府管辖;宋、元属别失八里帅府,直隶中央;清朝时由“靖宁城”迁入现址。[1]民国初年,沿袭清代建置区划,奇台属迪化。直至1958年5月,改属昌吉回族自治州辖。[14] 奇台县是新疆汉文化发源地之一,2014年成功申报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1]奇台县经全国第三次野外文物普查,在县域内共发现文物点153处[15],唐朝墩古城遗址[16]、新疆奇台石城子遗址[17]和昌吉州境内烽燧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县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包括文学、人生礼仪、民俗等80种[19],塔塔尔族撒班节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0]奇台县境内有包括奇台县烈士陵园等在内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6个[21],有江布拉克景区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10] 奇台县自古就是古丝绸之路北道重要商埠和交通枢纽之一,是辐射内外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22]奇台面粉2012年获得农业部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也是全国首个面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现代农牧产业、精细化工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矿业、文化旅游产业、商贸物流产业是奇台县的6大主导产业。[24]2024年,奇台县地区生产总值293.2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8.8%。[9]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