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邦华

明末泾县知县
李邦华(1574年~1644年4月25日),字孟暗,江西吉水盘谷镇谷村人。明末大臣。受业同里邹元标,与父廷谏同举万历三十一年乡试。父子自相镞砺,布衣徒步赴公车。明年,邦华成进士,授泾县知县,有异政。行取,拟授御史。值党论初起,朝士多诋顾宪成,邦华与相拄,遂指目邦华东林。

人物生平

崭露头角

李邦华,字孟暗,吉水人。早年跟同乡邹元标接受教育,跟自己的父亲李廷谏一同考中乡试举人。他们父子两个互相激励,身穿布衣,徒步到京师参加会试。第二年,邦华考中了进士。他初任泾县知县,政绩优异,受到吏部的考察、推荐,本来朝廷打算升用他为御史,正碰上当时党派争论刚刚发生,朝臣很多人攻击顾宪成,邦华跟他们意见相反,就被看成是东林党人。因此,过了两年他才接到这一任命。上任以后,邦华上书讲了十条关于效法祖宗用人办法的意见:一、内阁不应当专门用翰林院出来的词臣;二、词臣不应当专门担任翰林院的职务;三、词臣不应当到宫廷里边的书房中担任教习;四、六科都给事中不应当有能出入朝廷不能出入宫廷的限制;五、御史的升迁不应当一概取决于任职期满后的考核;六、在吏部请了假的官员不应当累计资历做到正郎;七、守关、守仓等差使不应当专门使用举贡、任子;八、调换、选拔、推举出来的地方官不应当一下子就当上京官;九、进士改充教职不应当都专门使用举贡、任子;十、边方州县的长官不应当都任命举人来充任。这篇奏疏交上后,神宗未予答复。

直言进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