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加格达奇故意杀人案,是指1999年1月10日发生在大兴安岭加格达奇一家饭店门前的故意杀人案件。三轮摩托车司机杨某与一名醉酒人员因2元钱的车费发生冲突,杨某冲动之下将醉酒人员扎伤后逃离。
2023年,警方成功将潜逃24年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截至2023年9月15日,杨某已被移交大兴安岭警方。[2] 案件经过
1999年1月10日凌晨,在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一家饭店门前,三轮摩托车司机杨某与一名醉酒人员因2元钱的车费发生冲突,杨某冲动之下,从车里拿出一把螺丝刀,将醉酒人员扎伤后逃离现场,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杨某逃往外地。[1] 案件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