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英文:Housing Maintenance Fund)[1]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4][5][2]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于住宅建筑的老化和设施的损坏日益严重,美国政府开始意识到需要制定一种制度来筹集资金,用于维修和更新住宅建筑及其设施。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住宅法案》,对住宅的维修改善工作进行了规定和指导。[3]1993年英国政府出台的《住宅物业法案》正式确立了居民需要缴纳住宅维修金制度。[6]中国房屋维修基金制度始于1998年,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简称“维修基金”)。[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