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1])是一种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3]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改革开放初期开始起步,到20世纪90年代末初步规范,并稳步发展,[5]主要分为法人型、合伙型、个体型,[6]涉及到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科研、社会工作等领域。[7]它是非政府组织(NGO)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具备 NGO的基本特征外,如自主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和非政府性,同时还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间性、实体性、服务性和独立性等特点。[4] 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和物资,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共同开展公益事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5]
历史发展
起源